我要办新生儿出生事项

“一件事一次办”套餐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我要办新生儿出生事项

承诺时限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线下办理

咨询电话

0745-8851369

监督电话

0745-8858068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受理条件

通常情况为父母一方的户口在会同县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乡镇派出所及村(社区)

办理时间

全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机构

公安局

相关事项

1. 出生证(医院直接办理)

2. 新生儿出生户口登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3. 新生儿医保登记(所在乡街办理)

是否

收费

收费名称

收费

依据

收费机构

收费

标准

申请人

权利

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

义务

应当如何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材料类型

备注

新生儿出生户口登记

1

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

1

原件

 

2

新生儿父母双方户口本

1

原件

 

3

新生儿出生证

1

原件

 

4

亲子鉴定证书

1

原件

无《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中没有明确 母亲或父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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