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政务服务中心

“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指南

事项名称

我要办理离婚证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办件类型

即办件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理形式

线下办理

咨询电话

0745-8858001

监督电话

0745-8858068

法定时限

即时办理

承诺时限

即时办理

办理时间

(全年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

会同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民政局”窗口

物流快递

该事项办理结果不支持物流快递送达

办理机构及事项

办理机构

涉及事项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备注

县民政局

离婚登记

双方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需要数量

 

离婚登记询问笔录

原件

1份

窗口领取填写

离婚协议书

原件

1份

 

婚姻登记对象计生信息情况登记表

原件

1份

窗口领取填写

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

原件

1份

窗口领取填写

双方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原件

1份

 

户口薄(总页和申请人页)

原件

1份

当事人户口簿婚姻状况必须是已婚(再婚)

双方结婚证

原件

1份

 

双方两寸近期红底或蓝底免冠单人照片

原件

2张

 

军人证件

原件

1份

现役军人需提供

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原件

1份

现役军人需提供

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结婚证明

原件

1份

双方在乡镇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需提供,并注明双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结婚登记年月日,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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