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林有梅同志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的报告
坪村镇党委:
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根据党员推荐情况,经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林有梅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林有梅,女,侗族,高中文化,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坪村镇镇清水村人,1976年1月22日出生,2021年2月参加工作,现任清水村村民委员会委员职务。该同志于2021年4月20日提出入党申请,根据党员推荐情况,经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为张秀高、唐三清。
现予备案,请审查。
中共清水村支部委员会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