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开展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主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这个主题,以提高村民自治水平为目标,以公开透明、便民利民、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以规范村级事务决策和管理为重点,通过健全制度、统一流程、规范操作、民主公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切实解决村级事务管理中出现的突出矛盾

和问题,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

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要实现以下目标:

(一)村级事务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设计科学,便于干部执行操作和群众全程监督。

(二)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村级事务管理规范有序,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

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

(三)农村党员、干部按制度规定办事,违纪违法现象明显减少,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四)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进一步加强。

三、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的重点和主要内容

在开展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中,要围绕落实农民群众民主权利、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着力规范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重点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村级主要事项的

管理流程。

(一)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坚持把完善和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作为开展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机制作为开展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核心内

容。凡涉及农民群众利益的村级重大事项,必须按照村党组织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

或党员议事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程序进行决策和管理。实行“四议两公开”,要注意抓好三个环节,即议事决策前广泛征求意见,议事决策中充分发扬民主,议事决策后及时进行公开,确保村级重大事项科学决策,符合农民群众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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