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简 要 政 策 宣 传
一、教育政策
1.脱贫户、监测户学生补贴:幼儿园500元/人/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小学500元/人/学期;初中625元/人/学期,通宿生减半。高中助学金分三档:1500元/人/学期、1000元/人/学期、800元/人/学期;中职助学金1000元/人/学期。
2.雨露计划补助。脱贫户、监测户家庭中就读职业技术院校学生:1500元/人/学期。
二、医保政策
医保缴费320元/人/年。在缴费期内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二级残疾人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监测户给予每人160元资助。
三、危房改造政策
在严格执行申报程序、建房标准的前提下。
1.新建:监测户、脱贫户每户补助4万元;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户每户补助3万元;一般农户每户补助1.6万元;
2.改造(据实封顶补助):脱贫户、监测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户每户补助不超过1.5万元,一般农户每户补助不超过0.8万元;
3.要对所有监测户进行房屋危险性鉴定。
四、民政政策
1.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一类385元/人/月;二类295元/人/月;三类235元/人/月。
2.特困供养保障标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600元/人/月;集中供养特困人员800元/人/月。
3.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补贴:950元/人/月。
4.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脱贫户、监测户、低保对象按95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475元/人/月的标准发放。
5.基本养老服务补贴:享受对象为:城乡65岁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且生活难以自理的完全失能或部分失能老年人。补贴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1)65岁及以上;(2)低保对象;(3)部分失能或完全失能。保障标准:25元/人/月。
6.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标准:一二级残疾人护理补贴为75元/人/月;低保残疾人生活补贴为75元/人/月;
7.高龄老人补贴:80—89周岁,20元/人/月;90—99周岁,60元/人/月;百岁老人,300元/人/月。
五、卫健政策
1.农村独生子女、两女户:年满60周岁,且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生育数量多生育子女或收养子女,享受奖励扶助1152元/人/年;
2.农村失独(伤残)家庭:女方满49岁,且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生育数量多生育子女或收养子女,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享受特别扶助9600元/人/年;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的,享受特别扶助5640元/人/年;
3.脱贫户监测户患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重性精神障碍4种疾病)的,要进行家庭医生签约并每年服务不少于4次。
六、养老政策
年满60岁:养老金,113元/月。
七、公益性岗位
护林员10000元/人/年,其它公益性岗位650元/人/月。
八、扶贫小额贷款
脱贫户和监测户用于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实行免担保免抵押3年期内5万元(含)以下的贷款,由政府给予贴息。
九、防返贫综合保险
为全县农户购买了防返贫保险,凡因病、因学、因住房受灾、因人身意外伤害、因产业受损、因务工收入损失等原因可能导致返贫致贫的,可申报防贫保险金。申报咨询电话:太平洋保险公司:07458888663(金子岩、团河、沙溪、高椅、若水、金竹、马鞍、宝田8个乡镇),其余乡镇申报咨询电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梁中武15096266531)
十、监测户产业政策
监测户在家自主发展产业的,按规模及奖补标准给予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的产业发展奖补资金。